用戶隨手扔掉的快遞單,成為不法商家的“香餑餑”。根據面單“質量”高低,價格也有不同。一條交易次數較少的“新鮮”快遞信息可以賣到2元,不“新鮮”的則打包出售。購買物品為奢侈品、母嬰用品、保健品等的快遞單,每張則可以賣5—10元。買主購買到快遞單之后,可能用于網絡刷單、信息推廣、精準營銷,甚至電信詐騙、入室盜竊。
中國已經是世界快遞第一大國,2016年中國快遞業務量首次突破300億件,人均使用快遞近23件。11月6日,國家郵政局通報2017年前三季度郵政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全國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完成273.9億件,同比增長29.8%。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說:“快遞信息泄露損害了行業,破壞了相互的信任關系和市場的正常運行。”
“快遞信息泄露,侵害了用戶的隱私權、個人信息權和安寧權。如果涉及電信詐騙,用戶的財產權也可能被侵害。如果有人把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售賣給他人,不管出不出問題,都已經損害了消費者的各種權利。”朱巍說。
7月24日,《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也有專門章節強化電子商務數據信息保護。
行業需除內鬼扎籬笆
隱私面單的出現得益于快遞信息電子化,但推廣起來還有一定困難。比如,企業需要開發特定設備和軟件,商家和站點需要安裝相關組件,快遞員也需要和新的配送方式磨合。
“隱私面單雖然給投遞聯系帶來一些不便,但它畢竟可以保護個人信息,是件好事。”不少網友留言支持快遞使用隱私面單。
也有網友提出不同觀點:“真正想獲取個人信息的人不需要去看一張張快遞單,更多的還是快遞公司‘內鬼’故意販賣用戶信息。如果快遞公司不除‘內鬼’,即使把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全部‘馬賽克’了,也不能徹底杜絕消費者隱私泄露問題。”
今年上半年,深圳中院對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做出二審判決,某速運公司員工宋某向他人出售公司內部賬號密碼,把20余萬條包括客戶姓名、住址、電話、購買物品、價格的運單信息泄露給曹某和李某。而包括這20萬條快遞信息在內的100萬條公民信息,又以1000元的價格打包出售給電商老板黃某,用來發送信息宣傳網店。最終,宋曹李黃四人均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獲刑。
業內人士指出,想要真正保護用戶隱私,還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管。目前,一些上市快遞公司建立了嚴格的信息監管體系,查詢客戶信息的人將會被記錄下IP地址、停留時間、查詢內容和方式,查詢到的信息也無法復制。
另一方面,一些物流、快遞公司不注重信息安全,常常成為黑客攻擊的對象。在某知名漏洞報告平臺上,可以查詢到一家知名快遞公司在2013至2015年間存在13份和信息安全相關的漏洞報告,其中9份危害等級為“高”。
阿拉木斯認為,我國的快遞行業在電子商務的推動下迅猛發展,但相應的業務規范、員工培訓和教育、法制建設等都有欠賬。一方面是因為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制不完善;另一方面,快遞行業發展不夠規范,比如加盟店與授權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清晰,員工的培訓教育不扎實,業務規范執行不到位,信息系統安全保護不夠等。
朱巍還認為,要注意理清保護快遞信息和快遞實名制之間的關系。“中國互聯網的實名制是幾乎所有互聯網基本制度的基礎。但如果沒有信息安全,實名制就成了侵害消費者的炸彈。從這個角度來說,更要注意信息安全,網絡安全是網絡治理的基礎。”
原標題:多家企業推出快遞隱私面單 效果怎樣,如何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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