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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消息問題編號為1212288的網民留言咨詢:我妹妹精神殘疾(二等),因不具備正常生產生活能力,且父母年齡大,目前在政府福利院托管,本人未就業,但勞動保險個人自行繳納,我妹妹這類情況,是否享受50周歲退休待遇?還是另有規定,請予答復。謝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回復:您好,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職工因病(一般為大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免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企業繳費10年),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經本人申請,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您的具體問題請咨詢參保地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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