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敢拍,而且拍得好。
這是很多人對韓國影視大概的認知。
他們慣于從現實取材,擅長把轟動一時的犯罪案件和丑陋不堪的社會現實,通過藝術改編推向大銀幕,讓人們在觀看過程里,追溯過去、珍惜現在、警惕未來。
所以在《薄荷糖》里,忠于命令的士兵射殺直言的學生;在《殺人回憶》里,警察體制的沉疴牽絆著案件的推動;在《辯護人》里,為學生辯護的律師會舉步維艱;在《熔爐》結尾,罪惡重重的官員依舊逍遙法外;在《素媛》里,性侵孩子的人渣毫無悔意;還有《恐怖直播》,更是把韓國政府的腐敗痛陳得體無完膚。更不要說,他們還有一個不便被提及內容的三部曲:《華麗的假期》《出租車司機》和《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
聚焦于少年犯罪的《少年法庭》,遵循的也是這個邏輯:大膽選材,針砭時弊。
難能可貴的是,它并沒有把觸角停留在控訴和批判上,反而提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父母要負起責任,學校要做好教育,執法和司法體系如警察和法官,更要守好最后一道防線。
《少年法庭》(2022)
01
少年犯們
POST WAVE FILM
《少年法庭》的主角是三類人:少年犯、孩子父母、法官。
在劇集里,這是個層層遞進但也彼此纏繞的關系:少年犯違法亂紀被送到少年法庭,法官裁決時則會跟孩子的父母產生交集——在這個循環往復的圈子里,《少年法庭》的意圖再明顯不過:法律可以解決當下的問題,卻沒辦法保障孩子的未來。
也就是說,它是要暴露法律的局限性。
《少年法》固然可以把少年犯繩之以法,卻沒法根治他們出生和成長的家庭,也不能保證這些孩子離開懲戒所后,就一定能夠改邪歸正。
所以在第一集里,金惠秀扮演的法官,在“法會聚餐”(少年犯服刑完畢后,要跟承辦案件的法官一起吃飯)上,對桌上那些看上去溫順乖巧的孩子,始終冷目以對,甚至在雪雅被指證偷別人錢包而大哭大叫說自己沒偷東西時,指認雪雅就是小偷,并把剛從少年懲戒所出來的她,再次送回去。
這場戲,表面上是在凸顯金惠秀那個角色的冷血與精準。但實際上,它卻是對法律能夠發揮的作用感到惋惜,同時也是對少年犯未來的深切擔憂。
法律的效用在于過去存在的行為事實,卻對孩子們內在的情緒和想法,以及他們的當下和未來,完全無能為力。
甚至說得嚴峻些:《少年法》的量刑門檻,居然成了少年犯們的保護傘。
比如那個穿著衛衣在巷子里跌撞前行,渾身是血地到處借手機打電話,最后跑到警察局自首,說自己殺人碎尸了的13歲少年成友。
按照他自首時的描述,他殺害了一個向他借手機給媽媽打電話的8歲男孩,并把他的尸體用斧頭肢解后,內臟扔進廚余垃圾桶,肢體、軀干和頭則裝進塑料袋,扔在了小區樓頂——他去自首時,手里就拿著分尸用的斧頭。
因為是自首,且對犯罪過程描述清晰、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就沒再對細節進行詳查,直接把他轉交給少年法庭。
依據韓國《少年法》(類似于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成友頂多被判處在少年輔育院待兩年,更何況他還拿出自己是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書,可能量刑會更輕。
所以他會在法庭上表現得那么猖狂、那么神經質,面對面地對著金惠秀挑釁道:“我聽說年紀未滿14歲的話,就算殺人也不用入獄,太爽了。”
《少年法》本意是要給誤入歧途的少年犯一次洗心革面的機會,結果卻成了他們鉆營取巧的漏洞。
02
家庭環境
POST WAVE FILM
為什么《少年法》會從懲戒手段淪為保護傘?
這到底是法律出了問題,還是法官出了問題,又或是孩子和他們的父母出了問題?
《少年法庭》追問的第二個問題,也在于此:責任到底在誰?
作為一部披著現實主義外衣的理想主義劇集,《少年法庭》的主創們大概都有著鐵肩擔道義的責任感,所以才會讓劇集的每一場戲,都力求布下沒有任何回旋余地的精準。
也就是說,它涉及到的每個人物、每句臺詞、每個動作,都竭盡所能地承擔精準有效的指向性,而且這個指向性必須是清晰的、果斷的,不能是曖昧的、混沌的。
于是就能理解,為什么金惠秀那個角色始終冰冷生硬:她兒子死于少年犯不過是誘因,她早就看穿了少年犯們的一切才是根本——而這個根本,既有上述的法律自身的漏洞,也有原生家庭的責任。
這就是為什么肢解男童的少年在法庭接受審判時,他的母親才會姍姍來遲,而且上來就毫無愧疚地質問法官:不是說未成年犯法的案件審理特別快嗎?
請求未果時,成友媽媽甚至跑到地下車庫,以命相博堵住法官的車,讓她放了自己唯一的兒子。
如果父母都良知欠奉,又怎么能指望孩子遵紀守法?
但比成友審判時媽媽遲到更嚴重的,是殺害8歲男童的真兇睿恩,被法官抓獲到在庭上接受審判,她的父母從始至終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他們花重金邀請的豪華律師團。
可是再豪華的律師團,又怎么能替代孩子的父母?
很明顯,在《少年法庭》看來,比少年犯問題更嚴重的,同時也是《少年法》不能顧及的狀況,完全來自于孩子的原生家庭——在教育子女這一塊,很多父母基本是缺席的。
比如第四集中提到的“蔚藍青少年恢復中心”里的少女們,最后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時,他們的父母全部坐在最后一排,耷拉著腦袋。
從孩子的數量去核驗到場的父母,很容易看出父母并沒有全部到場。最起碼染著少許藍色頭發的瑛娜的母親,就沒有來。
事實上的缺席,固然對孩子影響很差。
但事實上的在場,也未必就教育極好。
在第三集里,在理發店工作的援交少女有俐,就是如此:她有爺爺奶奶,跟著他們和爸爸生活。但這老爹明顯是個混蛋:自由身強力壯手腳健全,卻靠女兒在理發店工作,甚至出去做援交的錢來生活。倘若女兒不給,他就往死里揍。
可能是覺著在少年犯的成長過程里,父母的角色也很有限,所以《少年法庭》還安排了高中考試舞弊案:從父母到學校再到輔導班,每個參與其中的成年人,都覺得這是競爭激烈的升學環境造成的必然結果,而不是他們所做的主動選擇,也不應該讓他們來承擔責任。
這些成年師長,既意識不到自己的問題,對法庭也沒有敬畏之心。
他們只是覺得委屈,覺得自己也是受害人,覺得如果自己的學生和孩子不這樣,那別人的學生和孩子也會這樣,那他們不是落后于人了嘛?
這就等于回答了第二個問題。
在心理上把犯罪行為合理合法化的,并不是少年犯,而是成年人。
也就是說,表面上它是叫《少年法庭》,但實際上它控訴的對象并不是少年犯,而是躲藏在他們背后的父母、老師,那個有千千萬萬數不清的成年人,締造的混亂不堪的世界。
03
法官和真相
POST WAVE FILM
之前說《少年法庭》是披著現實主義外衣的理想主義,是因為它覺得一切都有答案。
在少年犯這個問題上,它力求精準地認定:少年犯的問題,根源就在原生家庭,而要更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從三個方面著手:
其一、以父母和老師為首的成年人,擔負起應有的生養和教育責任;
其二、警察和法官作為法律的守門人,必須心懷信念且能秉公執法;
其三、承認《少年法》存在漏洞,提議由熟悉少年犯的人修定條款。
認定現實社會的確存在問題,且能夠靠某些標準答案去解決,再沒有比這更理想主義的想法。
真正的現實問題,永遠是沒有答案的,反而永遠是無解的,否則第一季結尾時要被審判的少年犯,也不會是第一集里自稱把鄰童碎尸的13歲少年成友。
當然能理解,金惠秀那個法官角色的冷硬無情,和金武烈那個法官角色的溫暖柔軟,是劇集強調法律審判一定要恩威并施的暗喻。
但這并不意味著,法律一定能夠解決所有問題,就像你沒辦法要求每個人都安分守己、盡職盡責地履行自己的角色一樣。
其實在看《少年法庭》過程里,會忍不住地想到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相比較而言,《牯嶺街》才是真正的現實主義力作,盡管它看上去更詩意、更典雅、更莊正。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我們來簡單復盤張震那個角色(小四)的家庭環境。
他生長在富裕家庭,父母和兄妹都很愛他,身邊的同學和朋友,也都很愛護他,并以他為傲。盡管父親嚴厲,卻也不是荒蠻殘暴——但就是在這個環境里成長起來的小四,卻因為所謂的愛情的誘發,成了一個具有反社會性人格的殺人犯。
很多人會從社會背景、歷史原因等外在因素去分析張震的角色。
這其實是那些善于推卸責任的人們,才會喜歡采用的分析方法。
在長達四個小時的過程里,楊德昌莊正又綿密地勾勒出小四邁向殺人犯的全過程:他生長在愛的環境里,對現實里的一切,都抱持著極端自私的理想主義,執著于這個世界為什么和我的想象如此不一樣。
就因為小明不愛他,小四就殺了她。
小四的悲劇,是每一個個體都在經歷的悲劇:現實總會跟我們的想象背道而馳,我們應該怎么辦?
從這個角度看楊德昌的《牯嶺街》,顯然要比同題材的《少年法庭》更宏大壯闊,也更綿延亙古。
因為這個問題是無解的,社會再如何進步、科技再如何發達、教育和法律再如何完善,都解決不了個體在現實面前要被撞得頭破血流的問題。
而《少年法庭》把這個問題歸咎于父母和師長的失范,顯然是給大問題寫了一個小答案。
作者 | 苗子
真味只是淡,至人只是常
編輯 | 清晏 排版 | 趣多多 策劃 | 后浪電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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