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20年全國文化和旅游及相關產業的重要數據。其中,2020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4945億元,占GDP比重為4.43%,并從行業、領域和增長速度三個方面統計了更為詳盡的數據。同時,2020年全國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0628億元,占GDP比重為4.01%,從內部結構和增長速度兩個方面統計了更加細化的數據。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文化產業占GDP的比重為4.5%,旅游產業占GDP的比重為4.56%,2020年雙雙下滑。
編審 | 盧敏(三川匯文旅體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編輯| 半島
來源| 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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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數據統計:
國家統計局:2019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4.4萬億元
國家統計局:2018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4.1萬億元
國家統計局:2017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3.5萬億元
國家統計局: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3.1萬億元
國家統計局:2015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2.7萬億元
2020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
增加值占GDP比重為4.43%
經核算,2020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4945億元,比上年增長1.3%(未扣除價格因素,下同),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4.43%,比上年下降0.07個百分點。
分行業看,2020年,文化服務業增加值為28874億元,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64.2%,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文化制造業增加值為11710億元,占比為26.1%,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文化批發和零售業增加值為4361億元,占比為9.7%,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分領域看,2020年,文化核心領域增加值為31565億元,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70.2%;文化相關領域增加值為13380億元,占比為29.8%。
從增長速度看,內容創作生產增長速度最快,實現增加值10321億元,比上年增長11.1%;文化娛樂休閑服務受疫情影響最嚴重,實現增加值1922億元,比上年下降19.8%。
1.指標解釋
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
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是指一個國家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進行文化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而創造的增加值。常住單位指在我國的經濟領土上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
生產是指在機構單位的控制和組織下,利用勞動、資本、貨物和服務投入,創造新的貨物和服務產出的活動。
2.核算范圍和分類
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核算范圍包括《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中規定的全部文化及相關活動。
按行業類別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為文化制造業、文化批發零售業和文化服務業。按活動性質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為兩部分:一是“文化核心領域”,指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制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二是“文化相關領域”,指為實現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所需的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括制造和銷售)等活動。
3.核算方法及資料來源
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按照收入法核算,核算所需的數據來源于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國民經濟核算數據、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等資料。
2020年全國旅游及相關產業
增加值占GDP比重為4.01%
經核算,2020年全國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0628億元,比上年下降9.7%(未扣除價格因素,下同),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4.01%,比上年下降0.55個百分點。
從內部結構看,旅游業增加值為36429億元,比上年下降10.6%;占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比重為89.7%,比上年下降0.9個百分點。旅游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199億元,比上年下降0.8%;占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比重為10.3%,比上年上升0.9個百分點。
從增長速度看,除政府旅游管理服務增加值比上年增長3.1%外,其他行業增加值均出現下降。其中,旅游住宿下降幅度最大,比上年下降28.8%;旅游出行、旅游餐飲分別下降12.1%和10.8%。
1.指標解釋
游客,指以游覽觀光、休閑娛樂、探親訪友、文化體育、健康醫療、短期教育(培訓)、宗教朝拜為目的,或因公務、商務等原因,前往慣常環境以外的地點,出行持續時間不足一年的人員。
旅游,指游客的活動,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飲、游覽、購物、娛樂等活動。旅游及相關產業,指在國民經濟活動中為游客直接提供行、住、吃、游、購、娛等旅游服務,以及為旅游提供相關服務活動的集合。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指一個國家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進行旅游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而創造的增加值。常住單位指在我國的經濟領土上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
生產是指在機構單位負責、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勞動和資本等要素,創造新的貨物和服務產出的活動。
2.核算分類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分類以國家統計局印發的《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為基礎制定。《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派生分類,是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符合旅游及相關產業特征有關活動的再分類。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采用兩級核算分類。第一級分類按照活動特點分為旅游出行、旅游住宿、旅游餐飲、旅游游覽、旅游購物、旅游娛樂、旅游綜合服務、旅游輔助服務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務九大類。第二級分類是在第一級分類的基礎上,細化為65個國民經濟行業小類(中類)。
3.核算方法及數據來源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按照生產法、收入法核算,核算所需的數據來源于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和旅游及相關產業消費結構調查數據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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