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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通社從相關自媒體平臺獲悉,2020年特斯拉“退一賠三”案的當事人@ID_韓潮在自媒體平臺發布消息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特斯拉的再審申請,認定特斯拉欺詐銷售成立。”至此,近四年的民事索賠案件塵埃落定,特斯拉將支付案件受理費、鑒定費及當事人賠償金合計近160萬元。
此次事件源自2019年,2019年6月5日,韓先生通過特斯拉官方網站,花費37.97元購得官方認證的特斯拉Model S P85二手車一臺,在使用過程中,韓先生發現車輛出現多種問題,遂將車輛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檢測報告顯示:車輛C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痕跡。韓先生認為車輛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要求特斯拉官方更換車輛,特斯拉方面拒絕了韓先生的換車要求。后,韓先生委托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對特斯拉提起訴訟。
2020年12月4日,一審判決結果出臺,法院方面認為:在交易前后,特斯拉公司關于涉案車輛的狀況的說明主要圍繞在“沒有發生重大事故或者是火燒、水泡車,也不存在結構性損傷”的層面上。但是,除了是否為火燒、水泡車能作出客觀判斷外,“重大事故”“結構性損傷”的界定并沒有相關客觀標準可作為依據。特斯拉公司作為專業汽車制造和銷售企業,在向消費者出售其官方認證二手車時,應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對交易車輛的狀況尤其是曾經的事故和維修情況在合理范圍內盡可能作出具體詳細的說明。故法院一審判決,特斯拉為韓先生退還購車款379700元,并賠償1139100元。
特斯拉方面對判決結果不滿,并于2021年7月29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1年9月17日,韓先生在自媒體平臺發布消息稱,“二審判決結果是特斯拉存在欺詐,駁回特斯拉上訴,維持原判”。
(圖/文網通社董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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