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私募大佬葉飛,進入2018年又遭遇了煩心事,投資者史薇(化名)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了葉飛,及其控股的投資公司淮北市倚天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倚天投資”),要求葉飛等相關方賠償損失約435.5萬元。該案已經于昨日開庭。
委托炒股出現虧損
史薇一方提供給新京報記者的民事起訴狀顯示,2015年7月29日,史薇和倚天投資簽訂《資產管理業務合同》,由葉飛對其資金賬號內的720萬元資金進行操作管理,產生的利潤由葉飛一方和史薇三七分成。
起訴書稱,該資金賬號預警線為賬面資產612萬元,止損線為賬面資產612萬元。在合同期結束時,若還是跌破止損線,則倚天投資一方承擔止損線以下的損失,合同期限為6個月。
史薇提供的起訴書稱,合同簽訂之后,其存入了720萬元,將賬號交給倚天投資操作管理。2015年11月20日,倚天投資稱股市行情好讓史薇追加資金,后者又存入了414.4萬元。
2016年初,托管的賬號資金出現損失。史薇稱,倚天投資讓其續簽合同。
2016年2月22日,史薇和倚天投資續簽了期限為6個月的《資產管理業務合同》,約定倚天投資管理賬戶內的1160萬元,預警線、止損線皆為賬面資產986萬元。合同顯示,在合同結束時,若還是跌破止損線,則倚天投資承擔止損線以下的損失。
史薇稱,2016年8月22日,其賬戶資產為724.5萬元,損失已達435.5萬元。在產生虧損后,其多次要求倚天投資和葉飛賠償損失,但都被拒絕。
葉飛一方管理資金賬戶時,恰逢2015年6月中旬之后,A股震蕩下行,7月初曾出現一波反彈。2016年初股市熔斷,個股普遍下跌。
請求判定合同無效
史薇請求法院判決《資產管理業務合同》無效,其理由是合同有保底條款,保底條款屬于無效條款,并要求倚天投資賠償其損失435.5萬元,葉飛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史薇的代理律師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因為有兜底條款的存在,所以這個合同是無效的,希望法院判處合同無效后,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雙方的責任認定來進行賠償。
該律師介紹,昨日法庭未進行宣判,也未明確表示是否會再一次開庭。
第三方獨立證券律師王智斌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樣的委托合同是無效的。
王智斌認為,首先,陽光私募公司通過委托協議,管理他人資金賬戶炒股,是規避私募監管的形式,私募只能通過發產品的形式向適合的投資者募集資金;第二,由于合同中存在保底條款,也會導致該合同無效。
王智斌表示,當合同無效后,按照合同法就需要恢復原狀,需要看雙方承擔的責任來進行認定賠償。
昨日下午,葉飛未接聽新京報記者的采訪電話,也未就采訪短信做出回復,倚天投資的電話無人接聽。
葉飛曾因操縱市場被罰沒2600萬
葉飛算是陽光私募界的名人,倚天投資官網顯示,葉飛畢業于南京大學多媒體專業,擔任公司投資總監兼首席分析師,CCTV證券資訊頻道投資聯合會理事、培訓中心特聘講師,中國社科院特聘MBA研究生導師。
葉飛同時是倚天投資的法人代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官網稱,2015年,葉飛管理的倚天雅莉3號基金收益351%,為全國陽光私募半年度冠軍。也正是2015年,葉飛被證監會認定操縱市場。
2015年9月18日,證監會披露5宗操縱證券市場案件,葉飛赫然在列。
證監會披露,葉飛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資金優勢在尾盤階段買入信威集團、晉西車軸、江淮汽車、奧特迅、中青寶等5只股票,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繼而反向賣出,獲利663.79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葉飛違法所得,并處以1991.37萬元罰款,合計約2600萬元。
自2015年6月股市震蕩以來,葉飛多次出現在證券市場的“頭條”中。
除了被證監會罰款之外,他還曾被客戶起訴,部分財產被凍結,公司被監管層要求整改,本人也被監管約談。
2016年7月,倚天投資曾被安徽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主要因為其部分私募基金產品公開和夸大宣傳、未按合同約定管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全員合規風控意識不強,部分資料、合同未按要求保存。葉飛被安徽證監局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根據私募排排網的統計,葉飛的代表產品倚天雅莉3號,自2017年1月13日以來,截至2018年1月12日,區間收益為8.46%,滬深300在該區間的收益為27.26%。
葉飛管理的倚天七劍下天山7號證券投資基金,自2015年6月成立以來,截至1月12日,區間收益為-39.10%;倚天鴛鴦刀17號和倚天雅莉4號,自成立以來,截至1月12日的區間收益分別是-45.4%和45.81%。
新京報記者 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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