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拘役是否可以開除單位員工
醉駕拘役是可以開除單位員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如果醉駕被判處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擔任的公職。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被判處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擔任的公職。拘役是我國刑法的一種,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之所以被判處拘役,只是犯罪情節較輕,但仍然是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刑罰。
二、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資料圖)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醉駕能不能免于起訴
找法網提醒您,醉駕可以免于起訴,符合如下條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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