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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起草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并就相關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關于募集及存續門檻,《指引》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初始實繳募集資金規模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基金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除市場波動導致凈值變化外,連續60個交易日出現基金資產凈值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該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進入清算流程。
在組合投資方面,《指引》明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應當采用資產組合的方式進行投資。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基金凈資產的25%;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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