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1月29日報道1月28日,據臺媒報道,媒體就離婚事件聯絡黃曉明和Angelababy,但雙方都不愿多談,共同默契遵守離婚的“三不”原則,即不爭子、不爭產、不惡言。
據悉,由于黃曉明和Baby一直都忙于工作,因此二人的兒子小海綿基本上一直與黃曉明的父母同住,兩人休息時會過去陪伴兒子,在未來,黃曉明和Angelababy仍會以此模式共同撫養陪伴孩子;至于雙方財產一直也都各自獨立,所以并無財產分割的相關問題。
另外,據他們身邊的密友透露,黃曉明和Angelababy選擇在1月28日官宣離婚的消息,其實沒有特別的用意,只是剛好在農歷新年之前,有關此事的傳聞已久,所以在年前公布離婚,讓大家踏實過個年。
此外,黃曉明和Angelababy也沒有讓5歲的兒子知道爸媽離婚的事。雙方不分財產也不爭孩子,都想好聚好散,也有默契各自都不再對外多回應。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