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12月28日報道12月28日,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法律文書,王一博在兩起網絡侵權案件勝訴。兩名被告梁某和唐某需要在微博公開登載致歉聲明,向王一博公開道歉。此外,他們還分別需要賠償他經濟損失1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王一博從這兩起網絡侵權案件共獲賠償30000元。
兩份文書顯示,原告王一博訴稱,被告梁某和唐某在微博上發布了數篇針對原告的博文,公然散播具有嚴重人格貶損性質的內容,涉嫌構成對其名譽權侵犯。法院經審理認為,梁某和唐某發布的微博內容構成對王一博名譽權的侵犯,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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