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處境有些焦灼。11月下旬,該協會發布了第九批網絡主播警示名單。整個娛樂圈如同頭頂懸了一把達摩克利斯劍,沉浸在隨時都可能會被懲戒的恐慌中。然而,金盾影視中心主任、著名制片人李學政卻公開質疑中演協會懲罰劣跡藝人的程序存在瑕疵。質疑已經持續半月有余,相關話題閱讀量過80億,引發大范圍討論。
這個時候,人們才回過神來,這個已經發布了9批,公開封殺446名藝人的行業協會,是否有權力指示平臺封禁主播賬號,并號召全體會員對其實行聯合抵制?換言之,是否有權力決定這些藝人的“生死”?
李學政質疑的主要有兩點,一是中演協會發布的這個警示名單,從評定誕生、對外公布、后續申訴,到最后誰來拍板定性,這個流程是否合理合法?中演協會公布名單時表示,如有列入警示名單的主播有異議,可向中演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訴。李學政質疑,為何要向秘書處申訴,而不是該協會的上級部門或主管部門?
另一點是,中演協會有沒有權力和資格發布警示名單?李學政認為,一切帶有懲罰性的行為,都必須有法可依,都需要行政部門的授權才可實施,但中演協會是否具備這個權力,這里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如果沒有得到授權就草率發布“封殺令”,相當于掌握了藝人的生死大權,可以對其予取予求,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行為,本身存有很大的尋租空間,容易滋生腐敗。
李學政的質疑不無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第十九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法律明確規定,公共事務組織在行使處罰權時必須得到行政機關授權。
中演協會對李學政的質疑做了兩次回應,一次是以新華社采訪的名義進行,從新華社的文章中提煉出的核心觀點是,“行業自律是有明確邊界的,自律懲戒不是行政處罰,不具備強制性?!绷硗?,該協會還表示,警示名單僅在會員范圍內生效,由會員單位自行實施。
中演協會的公開回應或許可以從側面說明一個問題,中演協會否認實施的是行政處罰。但是,此處有法律界人士提出異議,“中演協會說的自律懲戒,并不是沒有強制性,如果真的沒有強制性,中演協會對相關人員全網封殺是沒有可能實現的。另外,自律懲戒不能懲戒非本協會會員。我相信,這些人中有些并不是中演協會會員?!?/p>
日前,網易娛樂以業內人士的身份向中演協會咨詢得到的回復是,目前中演協會正在籌備換屆事宜,明年換屆大會將對協會現有章程進行修改,屆時,如何申請入會、是否收會費等一系列具體問題才能落實確定。
李學政說,在他持續不斷地公開質疑后,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他的發言,并開始著手調查。
同時,網易娛樂曾聯系在警示名單出現的主播,試圖了解其被封殺的原因是什么?被封禁以后是否向中演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秘書處提出過申訴等。對方表示感謝關注,但最終決定不回應被封殺一事。
劣跡藝人該如何懲罰?不服怎么辦?
李學政多次重申一個態度,劣跡藝人必須得到懲罰,但究竟如何懲罰劣跡藝人,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我的建議是盡快立法,在此之前,還是要把這個懲罰權回收到行政部門手中,不能交給一個沒有黨組織領導的行業協會?!?/p>
中演協會批量發布的劣跡藝人警示名單是不是行政處罰,中演協會說了不算,法律說了算。多位法律界人士提議,在警示名單內的藝人主播,可以嘗試通過法律途徑,向人民法院起訴中演協會。
綜合多位權威人士的觀點,劣跡藝人如果對中演協會的懲戒有異議,也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訴訟方式來表達訴求。一種是行政訴訟,一種是民事訴訟,還有一種是反壟斷訴訟。
有人士建議,名單上的藝人可以先提起行政訴訟,一方面驗證一下這些懲罰措施,究竟是不是行政處罰。如果不是行政處罰,藝人不服行業協會“封殺”決定的,還可以提起民事類的名譽權侵權訴訟。
此外,名單上的藝人還可以對中演協會提出反壟斷訴訟。有反壟斷法研究學者表示,中演協會提出的號召會員單位在行業內“聯合抵制和懲戒”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5項“聯合抵制交易”,因此劣跡名單或許會被法院認定為構成“壟斷協議”,法院應當認定該名單無效。
如此看來,一旦此類事件有了先例,將對整個行業的劣跡藝人懲罰具有參考價值。
行業協會的邊界在哪里?
李學政質疑中演協會發布劣跡藝人警示名單程序有瑕疵,簡言之就是認為中演協會越界了。那么問題來了,一個行業協會的權力邊界在哪里?
依據民政部門的定義,行業協會是介于政府、企業之間,商品生產者與經營者之間,并為其服務、咨詢、溝通、監督、公正、自律、協調的社會中介組織,是一種民間性組織,不屬于政府的管理機構系列。
但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里,我們國家的行業協會、商會多與行政部門深度綁定。從2013年開始,民政部試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部門脫鉤工作,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權責明確、依法自治,更好發揮社會作用。
因此,很多行業協會、商會的權力得到限制。尤其在處罰方面,即便是被大眾廣為熟知的消費者協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僅僅是“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但對企業仍沒有行政處罰權。
此外,再參考中國音樂家協會的組織章程,明確規定,“會員如嚴重違反本章程或違法違紀、失德失范,視情節輕重,由駐會領導機構討論決定,予以提醒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會籍以至取消其會員資格。”里面并沒有號召全行業公開封禁抵制的權力。有網友說,這才是一個行業協會的邊界。
有一種聲音說,娛樂圈清朗運動正在進入深水區。既然有人捅破了窗戶紙,中演協會,何不出來走兩圈?
出品|深水娛
作者|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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