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源頭
今年10月,追討欠款一年多之后,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塔水鎮七里村5組的95戶村民終于拿到了被企業拖欠已久的10多萬元土地流轉款。
在過去一年多里,村民們無數次與流轉土地的一家農業科技開發公司負責人交涉,至少5次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書,但收效甚微。對方承諾的付款時間一推再推。95戶村民憤怒不已,派出代表到政府上訪。直到“駐村法官”賀春輝的介入,事情才出現轉機。
村民將該公司訴至法院后,賀春輝召集雙方調解,公司終于將拖欠的土地流轉款一次性付清。
對于當地來講,一個潛在的社會穩定風險隱患排除了。拿到土地流轉款后,村民們同意暫不解除合同。村民小組組長盧時剛說:“我們也不希望企業垮掉,還指望老板帶我們發展致富呢。”
在安州區,“駐村法官”的出現,讓村民們相信,遇到矛盾糾紛,不用“鬧”也能妥善解決。
2012年以來,安州區人民法院探索推行“人民法庭巡回審判點駐村(社區)法官”制度,深挖“駐村法官”工作潛力,變“群眾上訪”為“法官下訪”,變“坐堂問案”為“送法上門”,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源頭。
2016年9月,塔水鎮七里村5組的村民與當地一家農業科技開發公司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將該組319.83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該公司經營。
按照合同約定,流轉土地款應在每年8月31日至9月15日之間付清,但簽約后第二年該公司就違約了。盧時剛回憶說,從2017年8月底到2018年6月,村民們反復催促,甚至發出了解除合同通知書,公司仍未支付完土地流轉款。
村民們上訪求助,仍無結果。居間調解的政府官員也頭疼不已。盧時剛說,每次找到企業老板,對方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脫。2018年9月,村民將公司起訴至安州區人民法院塔水法庭。
即便告到法庭,村民們仍然不抱太大的希望。在此之前,村里的土地剛剛經歷了一次失敗的流轉。雖然他們把那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贏了官司,但仍沒有拿到應得的全部款項,老板跑路了,人都聯系不上。這一次,村民們擔心再次遭遇“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尷尬。
身為“駐村法官”,賀春輝沒有坐在辦公室里審案子。他主動走訪,通過當地黨委、政府了解到,同村另一組的100多名群眾也遭遇了類似難題,該案適用簡案快審速裁的程序。通過當事公司的陳述,賀春輝得知其在七里村投資了近千萬元,經濟狀況確實緊張,但也不愿意解除合同。
從維護社會穩定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賀春輝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后雙方均作了一定的讓步,公司立即向村民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轉款,而村民也不再要求解除合同。
“既不用花錢請律師打官司,還能順利拿到自己該得的錢。”對比兩次糾紛的處理過程,盧時剛毫不猶豫地認為,“當然是賀法官這樣處理好。”
在一個個類似的案例中,常年駐扎在鄉村的“駐村法官”贏得了老百姓的口碑。每當遇到矛盾糾紛,老百姓常常把“駐村法官”當作自己的“法律顧問”,傾聽他們的意見。
如今,安州區已在10個鄉鎮設立了12個駐村法官工作室、32個巡回審判點, 對鄰里糾紛、小額借貸、土地流轉、脫貧攻堅等涉“三農”案件,引導和鼓勵群眾依法選擇調解、協調或和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安州區河清鎮富樂社區黨支部書記彭德軍相信,法官的身份更有利于解決各類民事糾紛。他甚至叮囑“駐村法官”楊寧,到社區調解的時候一定要穿上“法官服”,“老百姓認這身制服”。
今年6月,當地政府對河清鎮大東街的危房進行統一拆除改造。在對測量面積進行確認時,相鄰的居民張甲(化名)與王乙(化名)發生了爭執。由于政府未對兩家房屋分別進行測量,兩家房屋測得的實際總面積比兩家購買房屋時的面積總和少了4平方米,究竟如何分擔面積差,兩家人互不相讓。
作為社區工作者的彭德軍覺得這事很棘手。由于過去產權登記不規范,兩家人購買房屋后未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無法確認各自的房屋面積。“沒有依據,根本說不清。”
彭德軍于是把“駐村法官”楊寧請了過去。根據他的經驗,在各方僵持不下的時候,法官作為公平正義的代表,說的話當事人更容易接受。
楊寧了解情況后,聯合基層司法所、社區人民調解員等組織調解,建議雙方按照購房面積的比例分攤測量差額面積,并得到了兩家人的認可,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
作為一名資深法官,安州區人民法院院長任尚遠認為,這是一種理想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他說,不是所有的矛盾都適合在法庭上解決,當矛盾雙方各執一詞、各有道理的時候,無論法院怎么判,雙方可能都不服氣。但如果通過調解,講講道理,雙方各作一些讓步,矛盾就能化解了。
他因此要求法院的年輕法官要有化解矛盾糾紛的本領。按照《駐村法官工作制度》,“駐村法官”每月駐村時間不低于15個工作日,致力于形成“巡回審判進村落、糾紛化解到農家、普法教育在田間、綜合治理遍鄉村”的格局。
數據顯示,安州區人民法院平均每年有1300多件民事糾紛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調解成功率在65%以上。安州區自2012年起每年都被評為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王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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