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該3人于2018年7月30日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某小區進行非法傳銷活動,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中一名被騙參與傳銷活動的姜某,因無法忍受傳銷洗腦,為了逃跑而跳樓,結果不治身亡。3人因為害怕,在老板的建議下跑到南京躲避,分別住在不同的地點,并約定盡量減少單獨聯系的機會。
近日,因馮某到仙林地區找工作,龍潭站派出所民警根據其軌跡將馮某當場抓獲。在審訊過程中,馮某言詞閃爍、眼神迷離,對民警提出的問題從不正面回答,并不承認自己有同伙。但民警通過相關的證據及馮某言語間的破綻,最終獲得涉及同伙的相關信息。隨后,根據線索,民警采取跟蹤、守候的方式,分別在鼓樓和棲霞兩個小區里將嫌疑人黎某和陳某抓獲。
據3人交代,為了不被公安機關抓到,他們每隔幾天就會變換臨時居住地,并減少外出。甚至在逃到南京不長的時間里,3人已更換過3個居住地。
然而,再狡猾的狐貍也逃不過好獵人,3人最終還是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們也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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