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每月15日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從申領之月起計發,每月15日為系統發放日,如遇節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記申領并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當月發放。
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標準并不是次數。
但是第二次領取時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失業人員在申請補助金的二次領取時,根據相關規定,本次領取的補助金的時長加上上一次最后領取的時長總和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以上。
如果第一次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時候領取時長是12個月,那么如果用戶在繳納了1年的社保的時候又失業了,那么這個時候用戶還可以申請領取12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可以領取很多次,沒有時間線,因此不管是失業三次還是四次以上,只要最后的累計時間不超過2年就可以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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