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記者孫紅麗)醫藥電子商務發展迅猛,創造了新的消費需求,同時也產生了一些諸如藥品配送環境不符合藥品貯藏條件、與其他商品交叉污染等質量安全隱患。
據北京市藥監局官網消息,目前北京市藥監局制定的《藥品網絡零售配送質量管理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時間截至3月10日。
為了防止藥品在配送過程中被替換,《征求意見稿》提出,配送企業在包裝上要使用一次性封口字條,即封簽。封簽拆啟后應當無法恢復原狀、無法重復使用。配送人員在配送過程中應當保持配送藥品封簽完整,確保藥品不受污染。消費者在接收藥品時,應當當場查驗配送藥品封簽,封簽不完整或已被破壞的,應當拒收。
另外,根據《征求意見稿》,從事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應當將銷售憑證與所售藥品一并封裝配送,避免個人信息泄露。藥品與非藥品不得拼裝配送。
藥品配送過程中不得轉運或轉存
《征求意見稿》共分為總則、人員管理、制度管理、設施設備及包裝管理、操作規程管理、附則六章,共計三十二條。
《征求意見稿》提出,開展藥品配送業務的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提供藥品網絡零售配送服務的企業應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實現藥品配送全過程質量安全、可追溯。
開展藥品配送業務的藥品網絡零售企業應當直接將藥品配送至消費者,藥品配送過程中不得轉運或轉存。提供藥品網絡零售配送服務的企業在藥品配送過程中需要暫時儲存的,儲存場所應當具備與藥品配送規模相適應的倉儲設施,且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的倉儲條件。
發現藥品原包裝出現破損等情況不得發貨
《征求意見稿》提出,配送企業應當建立藥品配送質量管理制度,根據藥品數量、配送距離、配送時間、貯藏條件、外部環境等情況,選擇適宜的配送工具和溫濕度控制措施,確保配送過程中藥品質量安全。
其中,藥品配送車輛應當為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車廂內應當設置與其配送藥品存儲條件相適應的獨立區域,防止藥品污染、混淆和差錯。藥品配送箱箱體應當采用吸水性低、透氣性小、導熱系數小具有良好溫度保溫性的保溫材料,配送箱內應當配置溫濕度自動監測設備,可實時采集、顯示、記錄、傳送配送過程中的溫濕度數據,具有報警功能。
從事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應當對照訂單進行揀選并復核,發現藥品原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破壞等問題;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或者液體滲漏;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識內容與實物不符;藥品已超過有效期等情況不得進行包裝發貨,并報告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