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4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網站消息,為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加快創新藥品的審評速度,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近日就《藥審中心加快創新藥上市申請審評工作程序(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作程序》)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工作程序》,適用于“加快審評”的品種范圍是“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創新藥”,適用階段是“申請人在探索性臨床試驗完成后,已具備開展關鍵性臨床試驗條件至批準上市前”,審評時限定為130日。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工作程序》吸取抗疫應急審評過程中“早期介入、研審聯動、滾動提交”等寶貴經驗,針對注冊申請前期溝通、受理、審評的各個環節,制定詳細的工作要求。
據介紹,《工作程序》在溝通交流方面有所優化和完善。針對《工作程序》中的藥物,在溝通交流環節,藥審中心審評團隊在關鍵確證性臨床試驗開始前早期介入,申請人可滾動提交溝通交流資料,與審評團隊進行充分溝通,會議申請時限按照30日管理。
為加快品種審評進度,針對適用于《工作程序》的品種,鼓勵申請人在正式申報上市前即向藥品檢驗機構提出注冊檢驗,如未提出注冊檢驗的,在受理時即開具檢驗通知書,并在受理后10日內完成啟動注冊核查任務電子推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