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消息,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的《關于5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11號)顯示,哈羅閃嬰兒柔護潤膚霜、稚優泉酵母煥顏修護面膜、安熱沙水能戶外清透防曬乳SPF50+·PA+++、同仁堂植物原漿毛發修護發膜等5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根據通告顯示,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檢驗,德國萬事樂德公司生產、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銷的哈羅閃嬰兒柔護潤膚霜不符合規定,檢驗結果為菌落總數超標和檢出銅綠假單胞菌。
委托方上海豐邑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上海緹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稚優泉酵母煥顏修護面膜不符合規定,檢驗結果為菌落總數超標。
標示經銷者為資生堂(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安熱沙水能戶外清透防曬乳SPF50+·PA+++不符合規定,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示的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標示化妝品境內責任人(經銷商)否認經營。
標示委托方為北京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受托方為珠海市恒美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同仁堂植物原漿毛發修護發膜不符合規定,檢驗結果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不符合規定。標示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否認生產。
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5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境內責任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另外,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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