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1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北京市藥監局官網消息,近日,經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印發《北京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據悉,《若干措施》是北京市出臺的首個專門針對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政策文件,共9個部分、24項措施,涉及7個體系、2個能力:
一是健全協同高效的組織運行體系。包括落實藥品安全黨政同責;強化市、區、街鄉(鎮)在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協同;完善治理機制;壓實主體責任等4方面措施。
二是健全完善地方法規標準體系。包括健全配套法規制度、嚴格標準執行管理等2方面措施。
三是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審評檢測體系。包括健全科學高效的審評機制,建立創新服務通道,服務和推動創新產品研發上市;打造首都“兩品一械”檢驗檢測能力優勢等2方面措施。
四是健全市區協同的檢查執法體系。包括完善檢查執法機制、健全稽查辦案機制等2方面措施。
五是健全嚴謹高效的風險防控體系。包括完善藥物警戒監測體系、提升化妝品風險監控能力等2方面措施。
六是健全科學有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突發重特大公共衛生事件中檢驗檢測、體系核查、審評審批、監測評價等工作機制。
七是健全創新便捷的智慧監管體系。包括完善信息化追溯體系、深化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提升“互聯網+監管”應用服務水平等3方面措施。
八是提升服務發展能力。包括加快中藥創新發展、推動醫藥健康產業創新、實施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推動京津冀藥品安全協同發展、提高監管國際化水平等5方面措施。
九是提升落實保障能力。提出建強人才隊伍、加強政策保障、激勵擔當作為等3方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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